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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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支招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10月18日作者:记者叶繁

  让哺乳期女工签待岗协议不合法

 

  李小姐:我因产后虚弱生病,医院开了两个月的病假条。单位只同意请事假,还要我在协议上签字,内容是“因请假时间较长,李小姐同意单位不再保留其岗位,并降低工资标准,同时在此期间,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,对其作待岗处理”,单位这样做合法吗?


 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: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单位就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。而按照《妇女权益保护法》,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,单方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……据此,李小姐签的待岗协议应属无效。

 

  未交付定金 定金条款不生效

 

  曾先生:我通过中介出售一套商品房,和买家钟某谈妥:签合同当天支付定金10万,办理过户时支付剩余房款,如违约则没收定金。签合同时,钟某提出过两天再将定金交给中介,我同意了。等到应付房款时,中介却告知钟某不买房了,也未交定金。我该怎么办?中介有责任么?


 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: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是你和钟某,且钟某迟交定金是经你同意的,故中介对钟某未交定金不承担责任。此外,定金以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,既然钟某未交付定金,定金条款也当然不生效。